日期:2025-09-03 04: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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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坑指南:
“这些人怎么回事?”
“好像是找香烛店老板徒儿陈皮的,看这气势汹汹的架势,应该是来寻仇的吧?”
“香烛店老板刚死不久,还没死几天吧,而且还是死得那么惨,他这徒儿又得罪上什么人了?”
周围邻里交头接耳讨论着。
这话恰好传进站在街边,并未进香烛店参与打砸摔,宛如看热闹路人的晋安和老道士耳中。
晋安跟老道士对视一眼,然后,老道士朝那些人客气询问详情。
展开剩余97%老道士这副皮囊,的确很适合打入民众基础,很轻易就套取到重要情报。
原来。
大概在半个月前。
昌县一座青山的山脚下,有依山而住的村民,进山打猎,结果意外发现一具尸体。
那尸体死得惨不忍睹。
一条胳膊都被扯断没了,半个腰子都透了,只留下一个血窟窿,差点把人的腰断成两截,肠子都掉出来…人死得很不甘心,死后还睁大着两眼。
有人说香烛店老板应该是进山后,倒霉碰到了力大无穷的熊瞎子或是吊睛白额大虫,人直接被利爪拍断了一条胳膊和半个腰。
为什么香烛店老板会死在山里,有人猜想,应该是进山采摘野药,结果倒霉死在了山里。
死了人,肯定要惊动衙门。
后来衙门也定案为野兽袭击致死,死于伤势过重,失血过多而毙。
而香烛店老板,还有一名伙计,也可以算是半个学徒,此人正是晋安他们要找的陈皮。
陈皮并未亏待师傅,是办的厚葬。香烛店老板生前存钱并不多,陈皮为了给师傅一个风光大葬,这些邻里听说…好像…据说…陈皮找了一些私活做。
具体是什么私活。
这些邻里自然是不清楚的。
因为自从香烛店老板死后,这陈皮就整天神神秘秘,白天基本见不到陈皮的人。
晋安跟老道士对视一眼。
两人猜想,这陈皮为了给师傅厚葬,在外头接的私活,该不会就是偷尸吧?
第二本:《地煞七十二变》 by:祭酒 简介:地煞七十二般变化,每一般变化,就是一项神通。一本神奇的黄壳书将李长安送回古代世界,每斩杀一个妖魔,就获得一项神通。 画皮鬼、僵尸王、蜘蛛魔……一个个妖魔倒在他的剑下。通幽、剑术、斩妖……一项项神通从书中获得。 当他诛灭百鬼,拔剑四顾,才发现这一切不过是滚滚大潮前一个小小浪头。入坑指南:
今儿,城南景业坊的客栈发生了件怪事儿。
大清早的,没来得及洒扫,连门面也只开了一扇,就旋风似的卷进一伙怪人。
打头的是个骑驴的短毛道士,领着个骑马的黄脸少年,马背上还夹着个年轻书生。
这伙人浑身的泥泞枯枝烂叶,狼狈不堪,活像被大鹅追了三条街的野小子,但出手阔绰,二话没说就定了三间上房。
进房后,别的事儿没干,就是蒙头睡,过了晌午也没见起来。
嘿!这大清早到客栈,赶着投胎似的来睡觉。掌柜的开了几十年客栈,还是头一遭见着。
他把这事儿说与相熟的客人。
“难不成是遇见了‘那个’?”客人神神叨叨指着一个方向,却是语焉不详。
“唉,哪儿会?”旁边的另一个酒客倒是坦荡些,“遇到那村子,还有能活命……”
话到这里,急急止住。
木头楼梯嘎吱响动,走上来个短毛的道士。
那道士挑了个临窗的位置,点了一大桌酒菜,没吃上几口,就唤了小二过去,当头就是一句。
“小二哥,近来可有怪事发生?”
…………………………
“道长说笑了,这佳期将近,正是普天同庆的日子,哪儿来什么怪事?”
小二笑得讨巧,嘴巴里却不尽老实。李长安看明白了,也没揭破,而是顺着口风问过去:
“佳期?什么佳期?”
“当然是乞巧节了!”小二的声音顿时拔高了一个调,从里到外透着神采,“道长你今晚一定得看看!我们这儿的乞巧节与别处不同,那是要热闹许多,今儿晚上还有灯会呢?”
“你瞧……”小二示意李长安看向窗外,只见街面上来了几辆牛车,车上载满了绸缎和彩灯,几个仆役打扮的,正沿街悬挂。
“啧啧!这牛半城还真是阔绰,为了讨好织女娘娘,什么法儿都想得出来!”小二摇头晃脑说道,“也是他运气好,要是撞上娘娘下凡的是我……”
第三本:《万界天尊》 by:血红 简介:天为何物? 高高在上,威严莫测,是法则,是戒律,是无情,是冷酷。 天意,何也? 俯瞰众生,操持风云,褫夺赏罚,随性而为。故,天意不可测,苍天不可近。顺之应之,未必得其利;逆之叛之,福祸却难定。 天,禁锢万物如深井,红尘众生如烂泥。 有这么一只很单纯、很坚定的井底之蛙,谨慎守护着心头那一点小小的微弱的光,带着一定要咬一块天鹅肉的微薄信念,一步步从红尘烂泥中挣扎而出,一步步走出深不见底的污秽深井。 他张开大嘴向心中的天鹅咬上去的时候,不小心将这一方苍天也一口吞下! 楚天说,欠钱的,要还钱;欠命的,要偿命。 这就是楚天认定的最简单、最坚定的道理。 这道理,比天大!血红的文笔自是不用多说,这是一本炼器类的无敌流玄幻小说,此书主要讲的是主角家中惨遭灭门,流落到民间后成为了一名渔夫。不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主角凭借着偶然得到的机缘,让他有了逐渐变强的资本,后面他终于在六道中强势崛起,拯救人族病榻上由1万大小世界所组成的天河中,最终成为万界天尊的故事。
入坑指南:
做了三年鱼档头,楚天整日里和市井中人厮混,从不招惹那些阳春白雪的读书人,他这还是第一次看到乢山书院是什么模样。
这书院分明就是一座小小的城池,正门赫然是两扇颇有古朴之色的青铜大门,院墙高有两丈、厚有六尺,这不像是书院的院墙,普通小城的城墙还比不上这书院。
更加霸道的是,这书院的院墙从山脚蜿蜒延伸出去,将整个乢山就囊括其中。
换句话说,乢山最为著名的香梅雪景,因为这道院墙的关系,却成了乢山书院独有,乢州城的平民百姓、寻常人家,以后寒冬腊月只能嗅嗅山上飘下来的梅花香气,远远的眺望山上的梅树一眼。
站在老黄狼的背上极力踮起脚尖,视线堪堪过院墙的高度,就看到院门后面是很大一块青石铺成的广场,左右一列列整齐的教舍宽敞明亮,青砖黑瓦、爽利明净。
广场尽头是一栋极高的楼阁,却比乢州太守府的正殿还要高出了两丈有余。
上下七层的楼阁斗拱飞檐,檐角挂着拳头大小的风铃,远远看去数百个风铃金光灿灿,居然尽是赤金打造而成。
楚天向书院内张望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谁有这般雅兴,那楼阁的最高一层所有门窗尽数开启,有人在弹奏琴瑟,‘仙翁仙翁’的琴音随风传来,混着风铃的‘叮咚’声煞是悦耳。
更有一股淡淡的暖香随风而至,楚天、阿狗、阿雀同时抽了抽鼻子,同时咧了咧嘴。
“百年陈的龙涎香,里面还混入了‘养神木’的树心香油,真是好阔气!”
第四本:《人道至尊》 by:宅猪 简介:自盘古开天,三皇治世,五帝定伦,世界之间,人为天地灵长…… 此时正值三皇中的人皇末期,五帝未定,人族也不是天地灵长。 这里是莽苍荒蛮的时代,妖神、邪神、天神,诸神林立,妖魔、邪魔、天魔,群魔乱舞; 万族并存,野蛮生长,统治天下,而人皇已老,人族弱小,被当成祭牲和食粮…… 这不是洪荒,而是狂野奔放的蛮荒!这是一本以中国古代神话为基础,讲述人族从万族牲口崛起为万灵之长的故事。书中主要讲的是主角在得到了伏羲的传承之后,凭借着自己一股坚韧不拔的意志修行,并在无数次的生死徘徊中,终于带领人族在诸天万足的打压之下强势崛起。此书剧情悬念十足,情节也是一环扣一环,作者在书中将底层人的生存与绝望描写的淋漓尽致,还有那些为了族群的生存,人族的大意选择牺牲。自我的英雄让人看得心潮澎湃,欲罢不能。
入坑指南:
她看得出来,那株神树老树盘根,根须将一具具神尸缠绕,汲取神尸的力量,甚至在更深的地方还有更多的神魔尸骨,堆积如山!
相比这些尸骨,这株神树简直像是一株尸山上长着的小草。微不足道!
但是它的根须却将如此之多的神尸魔尸统统缠住、裹住,从神尸魔尸中汲取能量!
这绝对是一株无比可怕的神树,不是单纯的神药。
若是冒犯这株神树,必然是死路一条!
钟岳不答,看向凤栋,露出询问之色。凤栋面色如土,回头看去,却没有看到凤芝山等人,他们走到山坳处,凤芝山等人被山坡挡住。
就在他回头的一刹那。赤雪从秀发间抽出一根银簪,迎风一晃化作一口银剑,闪电般削去,凤栋头颅顿时跌入尘埃之中!
“他不是我的派系的。死了之后你便无需担心了!”赤雪抖了抖银剑,又变成银簪,插入秀发之中,道。
钟岳看她一眼,赤雪杀伐果敢,巾帼不让须眉。出手实在凌厉至极,甚至比钟岳也不遑多让。
赤雪给他的第一印象是个机灵古怪的少女,而现在钟岳对她的印象则大大改观。
第五本:《道门生》 by:莫麻公子 简介:一个靠说书为生的小道士,却一心向往仙途,妄想成就修仙梦想。阴差阳错之下,竟然真的被他用“祖传”的仙法打通了灵脉,从而踏入了修行的大门。且看他如何一步步踏上青云,脚踩青天。土著凡人修仙流。书中没有强大的金手指,讲述主角开局是一个靠坑蒙拐骗混饭吃的小道士,某一天在地底暗河获得了一番奇遇后加入了太乙道公,从此正式踏上了修仙之路。此书主角性格杀伐果断,不傻不脑残,配角智商也在线,是一本被严重低估了的小说。就文中写作水平与情节构造,人物刻画而言,作者功底并不差,比很多畅销的小白文要好上不少。
入坑指南:
这时,两个身着道袍的身影,一前一后不断逃遁,正是东方墨和岳老三。
二人足足逃了数百里的路程,看到身后没有人追来,这才敢停下。
东方墨身形几个闪动,就出现在岳老三的身旁。
这时,岳老三呼吸急促,看向东方墨时,一脸迎合的笑意。
东方墨眼皮一抽,这天杀的过河拆桥的本事让他望尘莫及,再怎么说方才也是自己出手帮他解围,此时看向岳老三眼中满是怒意。
见此,岳老三讪讪的笑了笑:
“东方师弟好身手!”
看着他衣衫破碎,胸口露出了一大片白肉,再加上一副猥琐的笑容,东方墨真想反手就把拂尘抽在他脸上。
“岳师兄好算计!”于是似有所指的说道。
“哪里哪里,那些婆罗门的人敢对我岳某人下杀手,自然是要算计他们一番。”
岳老三哈哈一笑,巧妙的绕过了把东方墨当枪使的事情。
闻言,东方墨更是鄙夷,此人脸皮奇厚乃生平仅见。
不过突然间就想到了,之前看到岳老三在和那黑袍少年两人缠斗之时,手中就不着痕迹的洒出了些许粉末状的东西。
“岳师兄刚才暗中使出的是何物啊!”
于是略显得好奇的问道。
“呵呵,也没什么,就是之前也给过师弟一些的苦来香而已。”
“哦?竟是此物,当日岳师兄一番推诿,今日总该告诉我那东西有何用处了吧。”
《弹痕》 作者:粉舞妖姬
简介:
当过兵,站过岗,守过边疆上过天。 走过南,闯过北,拉着死神跳过舞。 挨过刀,中过弹,枕着鳄鱼睡过觉。 翻过山,游过海,搂着死人嗥过歌。入坑指南:
凄厉的警报声狠狠划破了黎明前的黑暗天空,十几辆警车排成一字长队,飞驰向屯口乡。在十五分钟前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屯口乡发生一场建国以来罕见的大案,十七名民兵被杀。县公安局已经对案情展开初步调查,根据李东乡长提供的情报,罪犯嫌疑人赵海平,用最残忍的手段击杀多名民兵后,抢走了八五式自动步枪一枝,五四式手枪两枝,子弹数量不详。
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欧阳卓今年才二十八岁,却已经是一个拥有六年刑侦经验,屡破大案要案的老刑警。借着车顶那盏小照明灯,欧阳卓迅速翻阅着手边少得可怜的情报资料,只看了几眼他锐利如剑的两条眉毛就狠狠挑起,在深深的眼眶里,他如暗夜星辰一样深隧动人的双眸,更是不断闪烁出智慧与冷厉的光芒。
坐在警车后席上,无论是容貌气质还是身材上,都无可争议被称为市局警花的唐倩,望着欧阳卓如大理石一样坚硬的面部线条,感受着一个男人面对工作和挑战,瞬间暴发出的绝对专注和热情,她只觉得心神皆醉。她用欣赏的眼神,一点点打量着欧阳卓古铜色的皮肤,打量着他像军人一样理得短短的头发,打量着他那双绝对可以为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支撑起一片蓝天的最有力双手……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敢悄悄用这种过于专注的眼神,打量这个集中了冷静、强悍、敏锐、洒脱各种优点于一身的出色男人。
欧阳卓的经历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他从警校毕业第一年,就以卧底身份潜入犯罪份子内部,协助市大案要案组,捣毁一个国际伪钞制贩集团。他加入市刑警队,刚刚领到的*式手枪还没有捂热,就在一场孤身追逐战击毙了四名流窜到TY市的持枪惯犯。在这六年时间里,他一个人在和匪徒交手时射出的子弹,比其他人在把靶场训练时射出的子弹还要多:他得罪的人比他结交的朋友多,但只要成为他的朋友,那就是不用拜把子一样可以为他用身体挡子弹的好兄弟:挂在他家门前割断喉咙,鲜血还那么一点点向下滴的公鸡,比别人一年吃的烧鸡都要多:砸碎他家玻璃想再往里面丢上几只死老鼠的小混混,被他当场抓住的比跑了的多!
唐倩迅速报告道:“据县公安局传送过来的资料显示,制造这起自建国以来,我省最大杀人案件的主凶叫赵海平,三十七岁,屯口乡赵家村人,已婚,有一女,父母双亡。不知道为什么,资料上他的相片竟然是一九九五年拍摄的,相隔了整整十一年,而且是一张双人合影,说不定就是县公安局的同志从他的结婚证上直接撕下来的。”
从相片上来看,那时候的赵海平是一个很普通,丢进人群里就会彻底淹没的年轻大男孩,当时他的家境应该并不好,以欧阳卓的眼力,一眼就可判定,赵东平是拍结婚照时,穿的那件西装是一件顶多值五十块钱的地摊货色。他可能是感觉到幸福极了,嘴角带着发自内心的憨厚笑容,看起来他那一头不足一厘米长的头发都竖起来,陪着他一起微笑。以欧阳卓多年刑警的经验来看,这样的人一般都很木讷老实,在生活中他们很容易获得满足,愿意安于现状。
很难想象这样的人竟然会成为连杀十七个人的凶手,而且杀的还是十七名民兵,并抢夺了他们的武器!
“赵海平老婆叫张艳花,现年三十五岁,在村子里开了一个小卖部。”
看着传真过来的相片,欧阳卓必须承认,赵海平的老婆还真是一朵花,虽然已经三十五岁了,又只有初中文 水平,但是却仍然保养得宜,在拍摄相片的时候,她嘴边那个若有若无的笑意,就让她多出几分成熟女人的诱人风韵。
唐倩又将一张传真过来的相片连同资料递给欧阳卓,道:“这是赵海平和张艳花的女儿叫赵盼,今年十四岁,初二学生。"
她明显继承了张艳花身为女人的美丽,现在的孩子发育得早,只是十四岁已经出落得楚楚动人,尤其是她那双大眼睛,深澈而动人,还带着不解世事的童真与顽皮。当欧阳卓的视线随意扫过赵盼的资料时,欧阳卓的身体微微一僵,因为在赵盼的资料中,竟然有两个绝不应该出现,但是却很可能和这场惊天血案有密切联系的字:已殁!
死亡时间,两千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换句话来说,就在四十八小时之前!
可能是太匆忙还没有来得及鉴定,也可能有其他原因,竟然没有任何说明她死亡原因的书面材料。
欧阳卓掂起赵海平用薄薄一页纸就全部涵括的资料,道:“唐倩你立刻和县局的同志取得联系,我知道时间太紧迫他们送来的资料肯定有遗缺和不足,但是他们犯了两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不只是唐倩,整辆警车里的人,包括驾车飞驰的刑警王明都竖起了耳朵,他们知道,跟着欧阳卓,他们应该牢牢记住他说的每一句话,这里面不但拥有一个老刑警的经验,更拥有只属于欧阳卓的创造性思维。
“首先是赵海平女儿赵盼的死因,女儿才死了四十八小时,赵海平这位父亲就突然暴起,连杀了多名屯口乡民兵,这两者之间是偶然?巧合?或者是有其它原因,需要我们去寻找?"
全车的人都连连点头,欧阳卓最后伸手指着赵东平资料的某一个位置,道:“赵海平十八岁,也就是一九八九年就入伍,成为一名军人,直到现在还没有复员。这份口供上说,他的邻居曾经问他,在部队里混得怎么样,他回答说自己还只是一名普通的士兵。一个已经在部队呆了整整十七年的军人,到现在为止居然还只是一名普通的士兵,这本身就是不符合逻辑的!他现在在哪支部队,他属干什么兵种,接受过什么训练,受到过什么样的奖励或处罚,这些资料都一无所有!”
“最可笑的是这份口供!”欧阳卓道:“那位邻居问赵海平在部队干什么,赵海平的回答是,他是在基层连队养猪的!而我们县局的某些人,竟然还真信以为真的把这份口供当成重要情报给我原封不动的传了过来!”
“告诉他们,在我们赶到现场之前,请求武警部队支援。还有立刻弄清楚赵海平现在隶属的部队,和他们的直系指挥官取得联系,获取赵海平在部队的所有受训资料!在和县局的人联系的时候,提醒他们一声,在军队里只有总政部、作战参谋部之类机构高高在上的军人,才会用'基层’这个带着俯视感和优越感的词汇。来形容连队!”
第二本:《诡刺》 作者:粉舞妖姬
简介:
在特种部队,狙击手的代号,一般用“鹰”,擅长丛林狙击的狙击手,叫“绿鹰”,精通山地作战的,叫“山鹰”。专门负责保护重要目标的职业军人,或者在战场上负责为受伤队友实施急救的队医,代号中一般会有“衫”字,比如驻外维和部队中的“蓝衫”。而在战场上拥有超强进攻能力,无论投放在什么样的环境中,都能迅速适应,并单独完成各种作战任务的综合精英,被称为“刺”。而风影楼,他的代号是……诡刺!入坑指南:
在精英训练学校,风影楼永远都是最努力,最拼命的一个,但是在每次考核中,他永远是最后一名。面对这样一个学员,就连教官都要摇头轻叹,他们真的不忍心,把这个一脸小心翼翼,眼睛里盛满哀求的孩子送回家。
但是,一个没有激情,没有足够觉悟,也缺乏出类拔萃天分,仅仅是因为害怕被淘汰,害怕看到家人失败表情,而机械努力挣扎的孩子,又怎么可能在人才济济的精英训练学校生存下去?
偶然,只是一次绝对的偶然...…
教官命令他站到校园的一角静思己过,却因为临时接到任务而出去了整整两天,当教官回来的时候他真的惊呆了。
在校园的角落里,他看到了那个小小的,倔强而委屈的身影,看到了那个因为两天没有吃饭和喝水,几乎已经处于休克边缘,却依然死死挺立在那里,隐隐扬起一股不动如山大气概的身躯。
就在那个时候,教官终于在这个全校最努力的倒数第一名学员身上看到了灿烂的闪光点,看到了只可能属于他一个人的风格,只可能属于他一个人的路!
………
一九九三年,一个炎热而普通的夏季,一个看似普通的夜晚。
空调在这个时候,在普通人眼里,还是一种过于贵族化的奢侈品,面对犹如蒸笼般的炎热,就算是电风扇转得呼呼作响,仍然是热得要命。而电视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台,同时在播放着说白了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让人看了就觉得心里腻歪的言情剧。
也就是因为这样,已经晚上十点钟了,整个城市的街头,依然到处是穿着宽松而舒适的衣服,出来赏夜纳凉的行人。
在街角的路灯下,正时不时有人支起棋摊彼此对决,在棋子重重落到木质的棋盘上,发出的“啪”、“啪”声中,硬是拍出了两军对决的杀气。
做完家庭作业,四处闲逛,正好走到一家休闲会场正下方的风影楼,头顶突然传来了破风声!
风影楼还没有来得及抬头,一个头发染得活像是金毛犬,单单是一只左耳朵就戴了十二三只小耳环,更是身无寸缕的男人,就以五体投地的姿态,和地面进行了一次毫无花巧的亲密接触。
天知道他是从多高的位置坠落,扑到坚硬的地面上后,在他的身体里猛然传出一连串犹如十几根木棒被人用力踩断,又好像是一只水囊终于被生生撑爆的声响,而鲜血更猛然在空中足足喷溅起两三尺高。
望着这绝对少儿不宜的一幕,只有八岁的风影楼彻底呆住了。天知道,他是被吓傻了,还是孩子的好奇心实在太旺盛,在这个要命的时候,听着四周女人那唯恐天下不乱,说白了就是内分泌失调的尖叫,就站在尸体前方不足五米远,差一点被鲜血喷到的风影楼,脑袋里想的竟然是……电视剧里那些跳楼自杀的家伙,不是都口喷鲜血两眼翻白嘛,怎么他却是从屁股上喷出血来了?
俗话说得好,十个富人九个胖,只怕胖人没屁股。这个胖子屁股是有的,只是上面赫然多了一道刀伤以这记刀伤为核心,一喷三尺高的鲜血,扬扬洒洒的对附近三四米范围,进行了一次无差别覆盖,那种艳丽,那种猝不及防,足以让绝大多数人放声尖叫。
在这个时候,“安华年”休闲会场的广场上一片混队,无论是衣冠楚楚的男人抱头鼠窜,被他们抛弃的珠光宝气的贵妇人,更像是要被几十条大汉**一样,发出老鼠般的尖叫,而闲得两眼发直,闲得唯恐天下不乱的路人,在确定自己处于绝对安全位置,怎么都不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后,都瞪大了一双双滚圆的眼,带着一脸兴奋的神情,打量着这里突然发生的一切。
就在这一片人仰马翻,一片沸沸扬扬当中,一个肩膀上扛着饮水机上用的塑料桶,看起来大约十五六岁的男孩,在几名保安众星拱月般的小心拥簇下,大踏步走出了那间全市闻名,足足有七层高的“安华年”休闲会所。
一股扑面而来的浓重汽油味,让风影楼不由皱起了小脸,如果他的鼻子没有失灵的话,那个男孩随意扛在肩上,随着他的步伐,还在不停晃动发出沙沙声响的半桶淡黄色液体,赫然是遇到一个火星就会猛烈燃烧,甚至可能会直接产生爆炸的汽油!
在这种要命的情况下,那个男孩手里还捏着一只打火机,在那里随意把玩,看着他五根手指的动作。
在场的哪一个人,不是暗中狂吸凉气?男孩仔细打量着地上的尸体,他甚至还有心情用脚尖微微挑动对方的下巴,直到确定这个年龄不大,体重却已经接近二百斤大关的胖子,绝对回天乏术,
他才将略带惊诧的目光落到了风影楼的身上,他弯下腰,伸手用绝不温柔的动作,在风影楼的脸蛋上狠狠拧了一把,轻叹道:“胆子不小嘛,看着一个人死在自己面前,都不哭不跑。嘿嘿,有点像我。”
风影楼在这个时候当真是欲哭无泪欲语还休,他哪里是胆子大的不哭不跑了,天可见怜,他实在是胆子太小,被吓得全身发凉四肢发硬,虽然看起来一脸和年龄不符的镇定与从容,但是实际上,不要说是拔腿逃跑,他就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砰!”
当着风影楼的面,那个长得看起来有点像刘德华气质却有点像郭富城的大男孩,将手中至少灌了十一三斤汽油的塑料桶重重放到地上,他大踏步走到他们身边一只公用电话机前,随手按下了“110”三个数字键。
“喂,公安局吧?”
那个男孩的声音有一点点沙哑,但就是因为这样反而平添了几分和他年龄格格不入的磁姓魅力,而他的表情,就好像是在约女朋友一起去喝下午茶,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轻松与写意,“报案,我杀人了。
可是能因为这个男孩的态度实在太轻松,而他的声音再有磁姓魅力,也无法掩饰一个孩子特有的稚嫩电话彼端的人,对这种报警电话持有怀疑态度,男孩瞪大了眼睛,叫道:“喂喂喂喂喂,警察阿姨,我真的没有和你开玩笑,被我宰掉的家伙,好像还是副市长的宝贝儿子,叫李岳。啊哈,这个名字你有印象,那就太好了,快点出警吧!”
“对了警察阿姨,有一件事我还要拜托你,”那个男孩一脸的认真:“我今年才十五岁半,还没有成年,请你提前和警察叔叔们打个招呼,千万不要一见出了人命案,又是副市长膝下爱子,就对我五花大绑外加'苏秦背剑’的,我还是一个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呢,身单力薄发育不全,会被绑坏的。”
就站在一边的风影楼必须承认,他早就听呆了,听傻了。他这一辈子,还没有听说过如此另类的报案方式,更没有见过犯了人命案,还能带着如此淡定从容微笑的杀人凶徒。
《当年不肯嫁东风》作者:明月倾
娘亲去世后,叶家三姐妹因为父亲偏心和继母迫害,独居小院,三姐妹相依为命。
四年前,叶清澜参加花信宴,循规蹈矩,端庄貌美,是京中世家贵女的典范。在花信宴上与没落世家子弟崔景煜秘密订婚,两情缱绻。在边疆大战之前清澜却对崔景煜绝情退婚。四年后,崔景煜大胜回京,风光无限,建功封侯,成为京中花信宴上世家夫人小姐追逐的对象。清澜却迟迟未嫁,京中视她为嫁不出去的姑娘。
没有外人知道四年前发生了什么,但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是沉重的四年时光。当年的故人相见,一段尘封的故事又被提起,他们还能回去当年的桐花渡吗?
当年不肯嫁东风,无端却被西风误。
叶家二小姐叶凌波相貌平平,性格好强,早早放弃情爱之路。笃定姐姐是为家庭牺牲,一心要为姐姐和崔景煜续上这段红线,为此不惜费尽心机,重金养士,但京中花信宴二十四宴,镇北军青年俊彦,王孙子弟满华堂。二十四番花信风,桃杏犹解嫁东风。她的故事又该如何结尾?
镇北军年轻将领众多,花信宴上热闹非凡,各方势力纷纷下场,堪称十年一遇的盛宴。高门贵女沈碧微,被叶家姐妹收留的孤女阿措,还有不谙世事的燕燕,已嫁为人妇的清澜好友韩月绮,都被卷入这场盛事之中,命运各异。
一家三姐妹,轮番续红线。是带着酸涩的爱情故事,也是叶家姐妹在母亲去世后,群狼环伺的情况下如何互相保护,一起在春天花信宴上经历的一段历险。不仅是破镜重圆的故事,也是家族姐妹互相扶持,相偎取暖的群像,仍然是郎才女貌捉对追逐,风流俊彦爱恨情仇。最后尘埃落定鲜花锦簇,才不辜负这场好青春。
一句话简介:叶家三姐妹的故事
第二本《小楼一夜听春雨》作者:明月倾
娄家二房因为府中争斗,避居扬州十六年,生下四个女儿,到了婚嫁的年纪,回京赴花信宴,为三个年长的女儿订亲事。长女卿云端庄贵气,遵守规则,却好事多磨;二女儿娴月美貌袅娜,却体弱多病,心思深如海。三女儿凌霜性格跳脱,锐不可当,对于京中的重重规则都要挑战,对于出嫁之事深恶痛绝,娄二奶奶一心要规训她回到正道。
二十四番花信宴,桃杏尤解嫁东风。但凌霜却是这花团锦簇宴席中的异数,冰雪一般的决绝。当命运的帷幕落下时,她能否凭借自己的勇气闯出一片天来?
是大家族女性的群像,三个闪闪发光的年轻女孩在命运前的不同选择,姐妹之间的扶持,七窍玲珑心之间的斗智斗勇,世家大族的起落,也有对规则的思考,对世俗的反抗。是在现实的重量之下怒放的花朵。
当然也有翩翩少年郎,有初见的怦然心动,也有百转千回,有炽热的爱意,也有酸涩的恨,有高不可攀的王侯,也有眉目低垂的进士郎……
一句话简介:娄家三姐妹的故事
第三本《天成记事》作者:素光同
昭宁二十四年,父皇把华瑶发派到了凉州。
凉州战火纷飞,自古以来便是苦寒之地,人人都说华瑶会死在凉州,她偏不信命。她要一步一步往上走,在乱世中闯出一条生路。
然而前路茫茫,群狼环伺,冷酷狠绝的皇兄东无,威震天下的皇姐方谨,老谋深算的太后,疑心深重的帝王,各怀心思的权臣将相……
乱世众生相,翻覆如棋局,有人逆天改命,有人死不瞑目。生死一念间,谁又能全身而退?
她只能赢,不能输。
CP:
华瑶:野心滔天·诡计多端·步步为营·未来女皇
谢云潇:文武双全·铁骨铮铮·高岭之花·京城醋王
【高亮排雷】:
完全架空,非传统古言,社会风气开放,女人也可以做官,女官和男官都能担任重要职位
注:
1.武侠设定,架空古代
2.“天成”是女主的年号
3.正文有感情戏,男主非背景板
一句话简介:她是公主,她会成为女皇
第四本《盛世为聘》作者:秦皇
豪门继承人穆婉上辈子过劳猝死,这辈子只想吃喝玩乐,享受生活;
只是作为一个商户女有钱无权,容易被人宰割,好在她母亲有远见,早早给她培养了个探花郎;
结果母亲去世,她守孝三年归来,探花郎嫌弃她不学无术,穷奢极侈,要把未婚妻换成她继母生的妹妹。
穆婉:……
紧接着又一道懿旨将她指婚给了功高盖主的镇北侯——意在羞辱对方。
穆婉:???她是不是要完?
然后从重生的继母妹妹那里得知,两年后镇北侯会在扶持亲外甥上位后早亡。
也就是说,两年后,她将得到一个皇帝外甥和镇北侯府所有遗产?!!
穆婉觉得自己又可以了。
提亲时镇北侯果然同她约法三章:不会给你子嗣;不会让你掌中馈,没事不要来找我。
穆婉哭了,感动的:
不用伺候男人,不用管家,不用生孩子,两年后就能做有钱有权自由自在的老封君!
这是什么神仙日子啊……
后来,累死累活的谢珩回到家,
看到懒洋洋靠在躺椅上,吃着丫鬟剥好的贡果,听曲儿观舞,舒坦的不得了的穆婉,忽然就不爽了……
谢珩半条残命为复仇而活。山河飘摇,内忧外患是他给mn.g0g.cc朝堂上那些蛀虫们准备的结局;
迎娶穆婉不过是利用,她若能安分的做个摆设,他死前未必不能给她安排个好归宿。
可是后来,他看着灯下的女子,觉得应该给她留个太平盛世;
再后来,看着纠缠她的其他男人,嫉妒噬骨蚀心,陪着她的人,为什么不能是他……
都说镇北侯谢珩冷酷无情,最厌恶贪生怕死、喜好享乐之辈,
但死亡来临的时候,他第一个念头却是他若死了,家里那只狸奴去哪儿找贡果,会不会被欺负,谁能养好她?
他想,他得活下来,亲自护她长命百岁,一世荣华。
#你曾为我而死,这辈子换我为你而活。#
短命狠辣权臣VS头脑清醒猫系商户女
温馨提示:女主胎穿。继母妹妹的上辈子里,也是胎穿后的女主。
一句话简介:狠辣权臣VS清醒商户女
第五本《荒唐公主的怨种姐妹重生后》
作者:宇宙第一红
大陈长公主永安,胸无点墨,骄奢淫逸,平生最爱巧取豪夺,玩弄男人,恶名远播。
其胞弟登基后,长公主更是不知收敛,常强掳良男入府。
终有一日,长公主掳走了北定王的养子,激怒了北定王,使北定王谋反,带兵打入长安,手刃长公主。
而宋知鸢,就是倒霉的,长公主手帕交。
与长公主同死后,宋知鸢重生回长公主掳人现场。
当务之急,第一件事就是直奔长公主闺房大喊一声:“捡起来!把衣裳给我捡起来!”
床帐里的永安长公主探出来一张妖媚的面来,惊喜的瞧着宋知鸢道:“知鸢也要一起来吗?”
我来你个大头鬼啊!再来脑袋都不保啦!
#求求你补药再打男人了啊#
#北定王的大军都打到殿门口了#
#姐妹你不要谁都绑啊#
#他说不要不是欲擒故纵#
北定王耶律青野,一生戎马,而立之年不曾成婚,只将他的养子当亲子培养。
奈何这养子软弱无能,性格怯懦,难当大任,耶律青野只能将人送回长安,让他去做个富贵闲人。
直到有一日,他听说,他的养子,在长安,给人,当,外室。
据说还是三分之一外室,那女人一口气养了三个,他的养子是最不得宠的那个。
北定王缓缓挑眉。
反了天了?
偏执蛮横霸道占有欲强猛男北定王26×活泼明媚小娇娇16
一句话简介:恋爱脑和她的海王姐妹
第六本《换亲后嫁给探花郎》
作者:元月月半
在末世挣扎多年的林知了死后穿到古代同名女子身上。
可惜原身爹早逝娘软弱弟年幼,未婚夫还被抢。
原身的未婚夫本是知县妻弟,堂姐的未婚夫乃少年登科如日方升。姊妹二人同日成亲。可成亲当日堂姐突然悔婚,箭在弦上,林家别无他法,只有令二女换亲!
好消息:此地渔民之乡,山上有笋河里有鱼,没有战乱也没有灾荒。
坏消息:穿来的时机不好,有着锦绣前程的探花郎夫君是太子党羽,太子被废,探花郎生死不明。
林知了:……这一穿过来就成了罪妇?
在和离跑路和嫁夫随夫之间,林知了选跑路!偏偏娘要嫁人,把年幼的弟弟扔给她,她拖着弟弟跑不动。
林知了决定先攒钱,顺便等弟弟长大,届时姐弟俩一块跑,路上也有个伴儿。
没成想钱攒够了,弟弟大了,探花郎权倾朝野!
一句话简介:你当官,我赚钱!
注意:私设很多算架空,明朝以前都可以代入,有美食,女主爱钱,阎王来了也得给她打工!
《回到山沟去种田》 by:二子从周 简介:3D魔幻城市逼死导航狗!只有回家去种田!种树,养鱼,遛狗,培兰,下河,跑山……在山沟里也能玩出多彩的人生! 回岭新云认雨痕,到溪老叶缱乌村。 山梅冷彻疏香寂,沟李夭秾乱雪陈。 去尽远山随柳日,种开新菊待词魂。 田中紫陌今何岁,也问桃溪避世人?入坑指南:
李君阁说道:“这里从现在开始接下来几个月都是这个样子,你们要玩浪漫的随时可以来看。不过最好先把地方找熟,不然半夜三更的迷路了就不好玩了,玩浪漫玩成鬼打墙,那惊喜就变成惊吓了。”
四人哈哈大笑,又一路有说有笑往回走。
路上遇到不少青蛙,只要被手电照到,它们就不会再动,一抓一个准。
不过李君阁没有抓它们,对三人说道:“现在水稻正在抽穗,最好别抓它们,等打完稻子,嘿嘿嘿……”
回到家里,四人又欣赏了一会星空,才各自休息。
第二天一早,李君阁起来将头天的鸡汤从冰箱里端出来重新烧起,又泡发了一盆粉丝,然后洗漱。
爸妈已经起来了,又得去打谷场撤掉盖在玉米上用来防露水的竹席,还要翻晒玉米,所以一人吃了一大碗鸡汤冒粉丝就出发了。奶奶也早早的吃过早饭,坐在屋檐下开始了新一天的针线活,就三个懒虫还在楼上呼呼大睡。
李君阁想了一下,回到自己房间里,进入了太极空间。
一天一夜没来,空间灵泉里的鱼类已经长大了很多。
一些草鱼都已经长到四五斤大了,鲫鱼也有不少一斤多的。
算算也不奇怪,灵泉中已经相当于过了一年了。
李君阁只在灵泉中留下一小部分水草跟种鱼,将大多数水草和鱼群放到湖泊中去。
空间中的湖泊第一次有了生机,大鱼很快就消失在了深水里,岸边水草中,就留着一些小鱼和虾蟹螺蚌之类。
小鸡小鸭在围栏里也活泼,看来草地上的虫子草籽儿之类的东西也足够它们消耗了。
等明天送走梁慧丽三人后,在自家后山搭个围栏,再将小鸡放进去敞养,小鸭到时候就放自家池塘里边,不然等在空间里养大了再往外拿就不太好拿了。
李君阁又到了岛上,这里的野草又快长满了,赶紧又将野草移了大部分到外边的大地上。
素边玉爪生机非常旺盛,兰草底部又抽出了一两支芽头。
不过进来得早了点,还没到花时,这才刚开始抽出两根花苔。
厘竹的生长不输野草,也是非常茂密。
第二本:《极品小农场》 by:名窑 简介:喧嚣的城市,抛弃浮躁的立足之地,踏上异国他乡,做个悠哉小农民。 喝啤酒,做小菜,吃牛羊烧烤,在小池塘养鱼,三五鱼虾,来一锅鲜美汤。 春有百花姹紫嫣红,秋有明月皓皓长空,夏有绿荫凉风拂面,冬有白雪皑皑玉洁。 于林间盖一小屋,陋室无名,无仙也灵,让灵魂自在飞。故事讲述的是主角来到老美国度,依靠系统种田的事情。
故事整体温馨度拉满,有卡哇伊的各种宠物,还有最强大的暴力萝莉。呵呵呵....
看惯了外面的腥风血雨,看看温馨的种田文也不错。
入坑指南:
“小汉,我听说草场水被人家给截流了。”吃过晚饭回到小农场,李汉泡了壶绿茶和老爸,姐夫,喝茶聊天。“可能上游旱情比较严重,灌溉需水太多,这些天一直没下雨,我打算明天用喷药车先把比较干的地方先浇些水,靠近小河倒是不用着急。”
“只能先这么办了,要不明天我去帮帮忙。”姐夫说道。
“行,明天姐夫开皮卡用大桶运水。”李汉笑着说道。“嘟嘟运水。”“宝宝也要帮舅舅运水。”“真乖。”李汉笑着摸了摸两个小家伙小脑袋。
“那你们早点睡。”李平和放下茶杯说道。“是,爸,我们一会就睡。”李汉等着两位老人睡下,姐姐带着宝宝和嘟嘟洗澡了,悄悄对着姐夫周斌使了个眼色,去小楼后的简陋靶场过了把枪瘾。回来路上,周斌还一个劲说道。“这家伙真够劲,一枪能干倒一头牛。”“这玩意平时用来打猎,听人说一枪能撂倒一头大象呢。”
“真的?真是够劲,只是手腕震的有点麻。”姐夫揉了揉手腕,李汉笑着说道。“是有点,不过常练练就好了。”“小汉,明天晚上再来试试,真过瘾。”
“那好,我这次买了二百发子弹够玩几天的。”李汉今天总算试了柯尔特蟒蛇,不过比起M500威力小了不少,玩着还不错。两人偷偷摸摸回到小楼,正在给宝宝吹头发的李梅没好气的横了姐夫一眼。“你啊,多大了还跟着小汉胡闹。”“嘻嘻,爸爸,嘟嘟妹妹说舅舅带你去打枪了,嘟嘟妹妹都听到了。”
宝宝笑嘻嘻的,小家伙,李汉嘿嘿笑了笑说道。“姐,嘟嘟睡觉了吗?我去看看,这丫头晚上还尿床呢,不换尿不湿可不行。”
“哇,嘟嘟妹妹尿床了,宝宝都不尿床。”宝宝瞪大眼睛,高兴拍着小手。
第三本:《我的1978小农庄》 by:名窑 简介:远离城市喧嚣的小山村开起了一个小农庄。 这里有七八年十多块一瓶的茅台,有七八块的五粮液。 有机菜,有机鱼虾,有机煮羊肉,绿色环保味道好。 本是中年离异失败男,转身成了悠闲农庄主。 山村小农庄,名声远播。 拖鞋汗衫芭蕉扇,晃晃悠悠一整天。入坑指南:
拉粪块,这活都是男人干的,李栋也不能例外,好在今天韩卫军和韩卫国帮忙,李栋倒是清闲不少啊,这会还有时间琢磨着请假去公社的事。
生产队就这条不好,不好请假,可不请假逃工被教训了不说,还走不远,没介绍信去城里被当盲流抓了,不定挨一顿打,这时候批评教育时常会加一顿鞭子。
李栋可不敢偷摸着进城,自己怕被抽,比不上张瘸子他们冒险。“李哥,琢磨啥呢?”
李栋摸摸口袋,咧咧嘴。“烟抽完了,琢磨回头去公社多买几包。”
“带嘴的?”
一提到带嘴的烟,一窝年轻小子一个个眼睛发亮,上一辈人抽旱烟可小年轻追求时髦,咋的混了不带嘴纸烟抽抽,这才有面不是,只是大家伙手里没钱,平时就想想。
“李哥回头帮我带两包杏花。”
杏花是当地的烟,价格比渡江要便宜一多半,不带嘴,一毛五一包。“行。”
“那钱用野鸡抵行不?”
“没问题。”
“国红叔来了,大家快点。”
一听韩国红过来,众人立马散开,挥舞锄头,镐头,一块块粪块被刨下来,这时候没啥手套之类,直接上手搬到马车,独轮车上竹筐了。
要说粪堆各个生产队都有,生产队之间其实也有竞争的,谁家粪堆大,整齐,那在大队开会的时候特有面子一件事。毕竟粮食一朵花全靠肥当家,那时候化肥产量不够,优先供应粮食主产区。
池城这种小县城,一年的化肥量少,还优先给了地域平整的沿江地方,山里几乎很少见到化肥,土肥几乎就是唯一肥料了。一般生产队都会冬季去大城市里买粪,买尿。
李栋第一次听说,买粪,买尿还要粪票,尿票,要不人家还不卖给你呢,求爷爷告奶奶弄点票回来,要不光靠生产队那点牲口粪便还真不够堆粪堆的。
即使如此,各生产队粪便依旧不够,几乎年年号召,大家捐粪捐尿,当然一般情况下是收购社员的粪便,只是很多时候收购不上来,谁家都有点自留地,这点粪还不够自己家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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